【公告】國教署人權教育資源中心專任助理簡章

一、本中心甄選專任助理,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報名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國外大學()以上畢業。

3.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4.態度積極,具熱忱、溝通、協調及執行能力。

5.具資訊能力,包含文書處理、試算表、簡報製作、雲端系統等操作使用。

6.能配合業務需要出差或加班。

7.有教育部委辦計畫專案助理或學校行政工作之經驗者尤佳。

8.對人權議題有興趣者尤佳。

三、約僱期間:聘期預計自110101日起至111731日止。

四、月酬標準: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辦理。

五、應徵方式:請檢具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依序裝訂,並於110917日星期五()前寄達國立台南女中(地址:700台南市中西區大埔街97號人權中心辦公室),封面註明「應徵教育部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人權教育資源中心專任助理」,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六、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詳如附件,請自行下載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