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鼓勵國中、高中職學生到館參觀,推
廣科學教育,利用本館學習資源,特訂定本要點,對外召募申辦「友善學生
卡」。
二、適用對象:就讀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
三、權益與費用:限個人申請,效期為 3 年,不限次數免費參觀本館常設展,專
屬優惠價一人新台幣 300 元。
四、申請方式如下:
- 應備文件:
(1) 個人照片一張(請前往本館 1 樓會員服務處現場拍照)。
(2) 提供身分證、戶口名簿或可證明申請人身份之相關文件。
(3) 學生證(需有當學期註冊章)。 - 申請流程:
(1) 申請人親至本館 1 樓會員服務處,出示應備文件後,線上填寫申請
資料。
(2) 現場繳費。
(3) 手續完成立即領卡。
五、申請人完成繳費,且經本館審核通過後,如因故不再使用本卡且欲申請退還
已繳交之費用,須將卡片送回本館辦理退款;退費時,應支付退卡手續費每
2
筆 20 元,並扣除卡片製作成本費 100 元後,按月份比例退還剩餘費用,不
足 1 個月,以 1 個月計算。
六、應遵守之規定: - 「友善學生卡」僅限申請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若有違反情事,
本館得取消使用資格。 - 入館參觀常設展時請主動出示「友善學生卡」,如未出示,則以一般參
觀民眾視之,不享免費參觀本館常設展之優惠。 - 「友善學生卡」遺失或損壞,申請補辦以 1 次為限,補卡費用每張新台
幣 100 元。 - 入館參觀時,需愛惜本館各項設施設備,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不得有違
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行為。若有違反情事,本館得取消使用資格。
七、本要點奉館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