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於111年2月1日退休之教師(含舊制職員)請於110年10月19日前檢送相關資料送人事室辦理。Post author:tngsperson2Post published:2021-10-15Post category:_置頂公告 / 07.人事室一、依國教署110年10月1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128327號函辦理。二、需檢附資料如附教育人員辦理退休案應備文件檢核表110.09.16編製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1 學年度考試簡章(英聽、學測) 試場規則與違規處理辦法之調整暨111 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因應防疫措施下一篇文章109學年度學習歷程檔案即將停止上傳,請尚有使用需求的同學儘快完成相關內容一年級一樓廁所(游泳池旁)美學整修、設計問卷調查2022-01-05自即日起開放課餘時間球隊、社團練習與活動2022-05-12【110學年度第二學期重修公告】2022-03-03【合作社】6/27-29期末考期間熱食部沒有營業喔~2022-06-25有關自114學年度起分科測驗納入「數學乙」考科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2022-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