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內【國語演講比賽】(語文競賽)

國立臺南女中110學年度高一國語演講比賽選手甄選辦法
一、參加對象:每班至多2人,但若班上參加者眾,獲科任老師推薦,每班報名人數可增至3人,請勿超過3人。。
二、比賽方式:
(一)比賽日期:11月3日(週三)第6、7節(請於14:20以前完成報到手續)。
(二)報到地點:輔英藝大樓3樓語資教室
(三)比賽地點:如附圖。
◎各班之參賽者請於當日(11/3)第一節下課至教學組抽當日比賽主題及上台順序。
三、演講時間:每人5-6分鐘。(視當天比賽情形調整)
四、評分標準:語音(聲、韻、調、語詞) 內容(思想、結構、詞彙)
儀態(儀容、態度、表情)
時間:超過或不足,每三十秒扣一分,未足三十秒以三十秒計。
五、錄取名額:
凡經評定名次者,將頒發獎狀鼓勵,前三名再加計「菁英點數」獎勵。
六、註:比賽公假由教務處依簽到情形辦理。
七、備註:所有得獎同學應為下學期校外市長盃比賽之儲備選手,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比賽,不得拒絕,違者取消名次及追回獎狀。
八、以上資訊若有異動,將上網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