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高一閩語朗讀比賽(語文競賽)

110學年度高一校內閩語朗讀比賽選手甄選辦法(語文競賽0
一、參加對象:每班至多2人,但若班上參加者眾,獲科任老師推薦,每班報名人數可增至3人,請勿超過3人。。
二、比賽方式:
(一)比賽日期:11月17日(週三)第6、7節(請於14:20以前完成報到手續)。
(二)報到地點:輔英藝大樓3樓專題討論教室
(三)比賽地點:語資教室。
◎各班之參賽者請於當日(11/17)比賽報到完後,抽當日比賽上台順序。
◎進入準備室前再抽朗讀篇目
三、朗讀時間:每人3分鐘。(視當天比賽情形調整)
四、評分標準:語音(聲、韻、調、語詞) 儀態(儀容、態度、表情)
時間:超過或不足,每三十秒扣一分,未足三十秒以三十秒計。
五、錄取名額:
凡經評定名次者,將頒發獎狀鼓勵,前三名再加計「菁英點數」獎勵。
六、朗讀篇目已公告於校網首頁,請自行下載練習,比賽當日讀稿,由教務處提供。
七、比賽公假由教務處依簽到情形辦理。
八、所有得獎同學應為下學期校外市長盃比賽之儲備選手,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比賽,不得拒絕,違者取消名次及追回獎狀。
九、以上資訊若有異動,將上網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