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校內英文作文比賽

110學年度第2學期校內英文作文比賽辦法
一、比賽日期:
(一)高二:初賽4月6日(星期三)第6、7節、決賽5月4日(星期三)第6、7節。
(二)高一:4月6日(星期三)第6、7節。

二、比賽地點:圖資大樓三樓綜合專科教室(一)報到,領取用紙。
三、參加對象:高一、高二每班最多2人,因應防疫作為,不開放外加名額。逾期未交視同棄權。
四、比賽辦法:
(一)時間:100分鐘為限(當日第6、7節)
(二)內容:題目當場公布,一律以黑藍原子筆(中性筆)書寫。
五、獎勵辦法:
1.高一入選六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勵,前三名並加計「菁英點數」。
2.高二入選六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勵,前三名並加計「菁英點數」。
六、附註:
(一)應用文具(原子筆、修正液……)請學生自備。
(二)當日公假由教務處統一處理。
(三)將選取高二最優2位同學代表學校參加教育部111年學生英文作文比賽, 不得拒絕,違者取消名次及追回獎狀。
七、比賽報名時間:111年3月14日~111年3月18日止
八、請班級被選派參加比賽的同學,至學校【學習紀錄網】報名。
九、【學習紀錄網】活動代碼『1110638』及網址:https://web.tngs.tn.edu.tw/service-learning/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