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課確認單】111學年度第一學期

對象:所有想在本學期、本校開課的教師。

資格:
01.本校編制內正式、代理教師。
02.具有中學/大學教師證之校外教師(教育部核發證照)。
03.前學期與本校合作過之專業證照之校外教師(公立國家單位核發證照)。

填寫時程:
即日期~4/30週六,中午12:00截止。

說明:
一旦填寫本表,於學生選課後,就有義務開課。

111-01學期選修、彈性課程「確認開課」填寫連結。

▲▲▲老師若為校外教師,請務必填寫「兼任教師」表單,以利人事室登記。▲▲▲

不會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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