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人權教育資源中心專任助理簡章

一、本中心甄選專任助理,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

二、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 態度積極,具熱忱、溝通、協調及執行能力。
  3. 具資訊能力,包含網站的管理與維護、檔案文書之彙整編輯與管理、試算表、簡報製作、雲端系統等操作使用、熟悉資料管理。
  4. 能配合業務需要出差或加班。
  5. 對人權教育有興趣者尤佳。
  6. 有教育部委辦計畫專案助理或學校行政工作之經驗者尤佳。
  7. 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工作項目:

  1. 辦理本中心工作計畫之執行、經費請購核銷等相關行政事宜。
  2. 辦理計畫相關會議、研習或工作坊。
  3. 辦理或協助國際人權教育的推廣交流事宜。
  4. 辦理教育部國教署、課務工作圈及學校臨時交辦工作。
  5. 辦理本中心網站的管理與維護。

四、約僱期間:聘期預計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後續將視國教署計畫經費核准情況及工作表現辦理續聘。

五、月酬標準: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辦理。

六、應徵方式:因應疫情減少外出接觸、環保節能減碳,報名資料全面改為電子檔,請詳參簡章說明。

  1. 請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一份PDF檔,於111年7月19日星期二16:00(含)前email至humanrights@tngs.tn.edu.tw,時間以本中心系統顯示為準。
  2. 電子郵件主旨:應徵人權教育資源中心專任助理
  3. 信件內容:請附註報名者姓名、連絡電話、夾帶PDF檔。
  4. 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5. 初審合格者,擇優進入複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詳如附件,請自行下載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