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6點、第7點、第11點,並自111年7月18日生效Post author:tngsexamPost published:2022-08-15Post category:試務組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21日臺教社(四)字第1110071638號函暨客家委員會111年7月18日客會語字第11167006363號函辦理。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修正總說明下載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賀!本校學生榮獲第62屆全國科展「數學科」大會獎第二名與「地球與行星科學科」大會獎佳作下一篇文章111學年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入班鑑定通過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