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寶社福基金會勤勞清寒獎學金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9/30日止。

二、申請資格:

1.持有低收入戶家庭證明者。

2.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不包含政府單位)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者。

3.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4.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無任一學科不及格(110學年度下學期成績)

6.體育成績70分以上(110學年度下學期成績)。

7.無操行成績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三、獎學金額度及名額:每名新台幣$10,000元整,每校推薦2名為限。

四、申請方式:學校受理。

五、其他相關辦法及規定,詳附件檔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