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役政署已製作「111年徵兵及齡男子出境經核准」動畫短片

一、依據內政部役政署111年8月19日役署徵字第1111040512號函辦理。

二、次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

三、為宣導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之出境應經核准,內政部役政署製作旨揭動畫短片。本片內容講述役男為年齡介於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間之男子;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之出境應經核准,及其出境申請程序。

四、旨揭動畫短片已上傳Youtube平臺(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5XKE9uwrYw)與本署網站(https://www.nca.gov.tw/)/役政宣導/宣導短片/111年徵兵及齡男子出境應經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