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癌症基金會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111.11.18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111.11.18止

二、申請方式:學校受理,也可自行線上報名(網址)

三、獎學金名額及額度:80名,每名新臺幣1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需同時具備以下三項):

(一)111學年度在籍學生

(二)父、母或本人罹患癌症且目前治療中或完成治療2年內

(三)110學年度成績平均分數達75分或具有特殊表現(如:體育、美術等優異成績)

五、申請所需文件

(一)罹癌家屬之病理診斷證明書。

(二)戶口名簿或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三)110學年度成績單,特殊表現需附上獲獎證明。

(四)111學年度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五)自傳感想(至少800字)以「一個鼓勵,愛的希望」為題,內容包含 (1).自我及家庭成員介紹、(2).家中經濟狀況、(3).父母罹癌後生活之改變與如何與之相處互動、(4).對罹癌家人想說的話與鼓勵、(5).獲得獎助學金後想做的事。

(六)其他特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 低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弱勢家庭兒少、身心障礙手冊或醫療重症證明等,無則免附)

(七)一年內個人照2張、與家人合影之生活照4張。

(八)師長推薦函(請簡述申請人的家庭經濟、與罹癌家人互動關係、在校表現及您推薦的原因,無則免附),請盡量提供此推薦函,若無老師可以撰寫推薦函,可以請社工或其他重要關係人士(非親屬)協助撰寫。

(九)「線上健康學習營」回饋單(請至健康線上學習營專區觀看影片)

六、其餘未盡事宜詳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