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一次考試確診、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身分起訖日期計算參考表請同學確實參照

壹、
確診 起訖日期計算

症 /無症狀 確診 之 居家照護考生將安排於居 護暨隔離考(分)區之居 護試場應試 。 收治於醫
院之中症 /重症確診考生,不得應試。
確診
須經醫師診斷。針對確診 (輕症 /無症狀) 之居家照護考生 於指定處所隔離 居家照護 期
間 (以下簡稱居護 ),以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所載起訖日為準。未收到隔離通知書考生 ,以
「快篩陽性經醫師確診診斷日」為起始日 (第 0日 ),「確診診斷日 +7」為居家照護訖日 。
依考生確診診斷日說明如下
(一) 考生 於 10/14快篩陽性並經醫師診斷為確診, 10/21為居家照護訖日, 10/22屬自主健康
管理,無須填報, 10/22可 逕於原編定之考(分)區 試場應試 。
(二) 考生於 10/15~10/21任何一天快篩陽性並經醫師診斷為確診, 必須於 「 COVID-19自主填
報專區」填寫相關資料 以便事先 依考生報名時選定之考試地區, 安排 相對應之居家照
護考(分)區應試 。
(三) 考生 於 10/22考試當日 快篩陽性 無論是否經醫師診斷為確診, 請儘速與本會大考中心
聯絡,以確認後續相關應試事宜。

*如於 10/22考試當日 未進考(分)區前快篩陽性,無論是否經醫師診斷為確診,請盡速與本會大考中心
聯絡 (02-23661416轉 613)以確認後續應試事宜;若已進入考(分)區後快篩陽性,請依考(分)區試務
人員引導應試 。 請留意,考生 考後請於 自主填報系統 補 填報 相關資料,系統關閉時間為 10/22下午 5時 。

貳、
居家 隔離起訖日期計算
居家隔離考生將安排於
居護暨隔離考(分)區之 隔離試場應試。
考生為
確診個案 之 同住親友 未完成 3劑 COVID-19疫苗接種或已完成 3劑接種但選擇「 3+4」
居隔專案 者,以「最後接觸日」為起始日(第 0日), 「最後接觸日 +3」為居家隔離訖日 。
針對考試當日為居家隔離身分類別
之考生 ,以 最後接觸日說明如下
(一) 考生於 10/18為最後接觸日, ,10/21為居家隔離訖日,但 10/22考試當日 為 自主防疫身分,
必須 於 「 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填寫相關資料 10/22於原編定之一般考(分)區試
場應試。
(二) 考生於 10/19~10/21任何一天為最後接觸日, 考試當日 即 屬於居家隔離身分, 必須於
「 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填寫相關資料 以便事先安排 於隔離試場應試。
(三) 考生於 10/22考試當日 為最後接觸日,請儘速與本會大考中心聯絡,以確認後續相關應
試事宜。

參、自主防疫起訖日期計算
自主防疫
考生於 原編定之一般考 (分)區之 一般試場 應試。
考生
於考試當日屬於自主防疫者可能有三種情形,分別說明如下:
一、確診個案之同住親友 選擇 「 3+4」居隔專案
考生為確診個案
之 同住親友, 若 未完成 3劑 COVID-19疫苗接種或已完成 3劑接種但選
擇「 3+4」居隔專案 者,以「最後接觸日」為起始日(第 0日),「最後接觸日 +3」為居
家隔離訖日,「居家隔離訖日 +4」為自主防疫訖日。
針對考試當日屬於自主防疫身分類別之考生,以
最後接觸日說明如下
(一) 考生於 10/14為最後接觸日, ,10/17為居家隔離訖日, ,10/21為自主防疫訖日,無須
填報, 10/22可 逕於原編定之一般考(分)區 試場應試 。
(二) 考生於 10/15~10/18任何一天為最後接觸日,考試當日屬於自主防疫身分,必須於
「 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填寫相關資料 10/22於原編定之一般考(分)區試場
應試。
(三) 考生於 10/19~10/21任何一天為最後接觸日,考試當日 即 屬於居家隔離身分, 非自
主防疫。
(四) 考生於 10/22考試當日為最後接觸日,請儘速與本會大考中心聯絡,以確認後續相
關應試事宜。

二、確診個案之同住親友 並適用「 0+7」
考生為確診個案之同住親友
完成 3劑 COVID-19疫苗接種 適用 7天自主防疫。 以
「最後接觸日」為起始日(第 0日),「最後接觸日 +7」為自主防疫訖 日。
針對考試當日屬於自主防疫身分類別之考生,以最後接觸日說明如下
(一) 考生於 10/14為最後接觸日, ,10/21為自主防疫訖日,無須填報, ,10/22可 逕於原編
定之一般考(分)區 試場應試 。
(二) 考生於 10/15~10/21任何一天為最後接觸日,考試當日 皆 屬於自主防疫身分,必須
於 「 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填寫相關資料 10/22於原編定之一般考(分)區試
場應試。
(三) 考生於 10/22考試當日為最後接觸日, 考生考後請於自主填報系統 補填 報相關資料,
系統關閉時間為 10/22下午 5時 。

三、入境者, 適用 7日自主防疫

考生入境 日為起始日,「 入境 日 +7」為自主防疫訖日。
針對考試當日屬於自主防疫身分類別之考生,以
入境日說明如下:
(一) 考生 於 10/14入境 10/21為 自主防疫 訖日, 無須 填 報, 10/22可 逕於原編定之考
(分)區 試場應試 。
(二) 考生 於 10/15~10/21任何一天入境, 必須 至「 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填寫相關
資料 10/22於原編定之一般考(分)區試場應試。
(三) 考生 若於 10/22考試當日 入境 考生考後請於自主填報系統 補填 報相關資料,系統
關閉時間為 10/22下午 5時 。

詳細日期請參照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