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限:即日起~112.03.19止
二、申請方式:自行申請
三、獎學金額度:10000元整
四、申請資格(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
(ㄧ)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 且未滿 25 歲者 。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 五專、大學 碩士之生, 不含 軍警校、 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
(三)學業成績: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 (含 75 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助對象 。
(五)家庭收入:
- 110年度 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 110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月在2萬元以下 。
(六)家庭特殊狀況 :
- 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 、失業 、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 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
- 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出示相關證明者。
- 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五、其餘未盡事宜詳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