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獎助學金申請~112.03.20

一、申請期限:111.02.20~112.03.20止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一)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二)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申請方式

(一)學校受理:申請「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獎學金」及「新住民及其子女清寒助學金」

(二)自行上網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五、其餘未盡事宜詳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