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生獎金~112.03.08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112.03.08止

二、申請方式:學校受理

三、獎學金名額及額度:20名,每名新臺幣3000元整

四、申請資格(需同時具備以下兩項):

(一)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且111學年度在籍學生

(二)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

五、申請所需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獎懲及出缺勤紀錄。
(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一份。低或中低收入戶者, 應檢附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六、其餘未盡事宜詳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