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112.03.24

一、申請期限:112.03.24
二、申請方法:學校受理
三、獎學金名額及額度:三十名,每名新臺幣二千元
四、申請資格:

(一)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

(二)持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三)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懲處。

五、申請所需文件

(一)申請書。

(二)111學年第1學期成績證明文件。

(三)獎懲紀錄。

(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足以識別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

(五)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或高雄市社福比對系統造冊核章證明。

六、其餘未盡事宜詳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