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新獎學金申請~112.04.11

一、申請期限:112.04.11

二、申請方法:自行上網申請

三、申請名額及額度:總額400名,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每名1萬元

四、申請條件:在學且具備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其111-1學期成績符合下列規定,均可提出申請

  1.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2.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五、申請所需文件

■目前就讀學校歷年各學期正式成績單。
■ 家境清寒者,請提供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者,請提供衛福部核發予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

■自述(請於線上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以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閒暇興趣…等。
■ 師長推薦信(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並由推薦人親簽)。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 個資使用同意書(附件一)。18歲以上直接於線上勾選同意,可免附。
■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二)。18歲以上直接於線上勾選同意,可免附。

六、其餘未盡事宜詳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