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12年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學習計畫Post author:tngssaniPost published:2023-03-16Post category:00.一般訊息 / 衛生組臺南市112年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學習計畫之相關事宜摘要如下:(一)補助各校租用遊覽車費用,每輛至多補助新臺幣8,000元,每校至多申請2車次。(二)為加強推廣家戶回收理念,臺南市環保局所屬「臺南市環保教育園區」或「臺南市永康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擇一)為必選行程,可搭配其他場所規劃一日行程。註:有意願辦理活動的師長請洽衛生組,由衛生組代為申請。計畫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北美環境教育學會(NAAEE)舉辦之西元2023年EE30 Under 30(全球環境教育青年領袖選拔)下一篇文章「花蓮縣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