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研提「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Post author:tngsinfoPost published:2022-08-29Post category:00.一般訊息 / 資訊組一、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1年8月15日智著字第11100027810號辦理。二、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審議著作權法第46條修正條文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主管機關應針對「合理技術措施」提供指引,俾利各級學校及教師遵循,以保障著作權人權益,故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研提旨揭指引供各學校及教師遵循。公文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開學考】高一、高二8/31開學考可否參加考試日期下一篇文章[YAHOO 新聞] 科教館辦園遊會歡慶祖父母節 南女余侑蓁互動梗圖青少年組第一名 (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