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方法:學校受理
(二)申請對象:凡雲林籍(學生本人或父母親、祖父母,憑身分證「P」字號驗證),就讀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專)一年級在學學生(112學年度升二年級學生),品學兼優或家境清寒者。
(三)獎助名額及申請條件:
1、菁英學生組:高中職50名,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懲處。
2、清寒學生組:高中職100名,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且無記過以上懲處。
(四)獎助金額:每人每年獎助學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計每人3年共3萬元獎助學金。
(五)檢附資料:獎助學金申請表、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上/下學期成績單、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證明、特殊證明文件及個人成長/生涯規劃等資料,影本請加簽「與正本相符」並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