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120105682號函辦理。
二、聯絡資訊:
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清華大學楊又臻助理(電話:03-5715131轉73072;電子信箱:k12ccte@gapp.nthu.edu.tw。)
※詳細內容如附件所示,請參照。
▼建議 |
---|
1. 有報名研習之教師,會另再簽予公假。 |
2. 請Email教學組teach3索取。 |
一、案由: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120105682號函辦理。
二、聯絡資訊:
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清華大學楊又臻助理(電話:03-5715131轉73072;電子信箱:k12ccte@gapp.nthu.edu.tw。)
※詳細內容如附件所示,請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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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請Email教學組teach3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