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限:開學日起~至113/2/23(五)中午12點止。
二、申請文件:班級前三名之上學期成績單(體育成績須達70分以上)、學雜費減免申請書(如附檔,請勾選項次七並雙面列印)、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書】或年收入低於148萬之國稅局清單(父+母+學生本人;單方監護請加附有詳細記事欄位之全戶戶籍膡本)。
三、請填妥並攜帶以上文件連同註冊單(先不要繳費)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一、申請期限:開學日起~至113/2/23(五)中午12點止。
二、申請文件:班級前三名之上學期成績單(體育成績須達70分以上)、學雜費減免申請書(如附檔,請勾選項次七並雙面列印)、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書】或年收入低於148萬之國稅局清單(父+母+學生本人;單方監護請加附有詳細記事欄位之全戶戶籍膡本)。
三、請填妥並攜帶以上文件連同註冊單(先不要繳費)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