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限:即日起~113.12.25止
二、申請方式:學校受理
三、獎學金名額及額度:全國高中錄取20名,每名新台幣6000元整
四、申請資格(需同時具備以下四項):
(一)113學年度在籍學生。
(二)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三)成績:前學年學業成績85分以上(高一生請提供國三全學年成績單)。
(四)孝行需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且有下列基本事蹟
1.能長期協助家務而不怨尤
2.謹身節用,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
3.克盡孝道,助人行孝
4.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倫理道德之要求
五、實施辦法及申請表詳見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