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下學期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
1.高中全面免學費,註冊繳費單將逕予減免學費,不用提出申請
2.具特殊身份者,尚有其他項目可減免,請詳閱附檔
(1).113(上)已申請者,會再個別發申請書,請填妥後交回註冊組
(2).新申請者,請下載附檔申請書(雙面)或到教務處領取,並依附檔公告,填具並交回所需表件
(3).自即日起到113/11/29止,請同學把握時效
3.附檔為:各班通知單、申請書(雙面)
有任何問題,請洽詢註冊組:06-2131928#107 或 regi3@tngs.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