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有關簡化公務人員申請補發銓敘審定證明書作業程序Post author:tngsperson2Post published:2024-11-18Post category:_置頂公告 / 00.一般訊息 / 07.人事室一、依國教署113年11月13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134707號函辦理。二、為簡化首揭作業程序與勵行節能減碳無紙化政策,並提升行政效能,請轉知所屬公務人員可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https://ecpa.dgpa.gov.tw)之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下載銓審資料,以作為機關辦理人事業務或向政府部門申辦相關業務等所需證明資料,毋須向銓敘部申請補發銓敘審定證明書。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急難救助】中華龍舜興慈善協會急難救助辦法下一篇文章【轉知】高級中等學校學習歷程檔案相關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