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考英聽】免檢定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資格審查登錄

請聽障同學可以自行上網登錄進行審查,或將相關資料交由試務組協助登錄

[注意事項]

  1. 申請資格:欲報名本招生之中度或重度聽覺障礙考生,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所持聽覺障礙證明(手冊)須於114年1月15日仍為有效期;障礙類別如屬多重障礙,且聽覺障礙為其障礙項目之一者,檢附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背面須詳細註明各單項類別及等級。
    • 診斷證明書:考生須持甄選委員會「診斷證明書」(空白表格)至衛生福利部認定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教學醫院或地區醫院之耳鼻喉科檢查,且開立時間須為113年6月25日至114年1月。
      ※診斷證明書格式得至甄選委員會網站下載;或以學科能力測驗、高中英語聽力測驗之「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特殊項目申請診斷證明書」、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之「114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診斷證明書」正本替代。
  2. 申請流程:考生須於114年1月14日至1月15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至「免檢定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資格審查登錄系統」輸入相關基本資料(含障礙類別及等級等),並列印資格審查申請表(需親筆簽名)及資格證明文件(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診斷證明書正本擇一)於114年1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甄選委員會,其他方式概不受理。
  3. 免檢定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資格審查登錄系統內填載之基本資料,僅作為本會免檢定英聽資格審查使用;爾後報名繁星推薦或申請入學時,仍須依相關報名作業流程確認基本資料內容。
  4. 未依規定時間內申請及寄繳資格證明文件者,一律不予受理並視同資格不符。
  5. 考生對審查結果有疑義者,得於114年2月11日下午5時前下載「審查結果申覆表」,填妥後傳真至甄選委員會,傳真電話(05)2723771。申覆結果將於114年2月13日寄發書面通知。
  6. 資格審查通過者,始得以免檢定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資格報名114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及「申請入學」招生,若推薦報名或申請校系設有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檢定標準時,該檢定項目一律視為「通過」。
  7. 開放申請登錄時間:114年1月14日至1月15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8. 請進入右側網址網頁進行登錄 https://www.cac.edu.tw/apply114/freetelc.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