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校內英文作文比賽
一、比賽日期: 初賽4月9日(星期三)第6、7節。 決賽4月30日(星期三)第6、7節。 二、比賽地點:初賽:綜合專科教室一報到;決賽:彈性教室一。 三、參加對象:高一、高二同學自由報名,參賽人數總共以75人為限。 四、比賽辦法: (一)時間:100分鐘為限(當日第6、7節)。 (二)內容:題目當場公布,一律以黑藍原子筆(中性筆)書寫。 五、獎勵辦法: 擇優選出8至10名同學,參加校內決賽,屆時依決賽結果,頒發獎狀乙紙獎勵。 六、附註: (一)應用文具(原子筆、修正液……)請學生自備。 (二)當日公假由教務處統一處理。 (三)最優前2位同學代表學校參加教育部舉辦全國英文作文比賽,不得拒絕,違者取消名次及追回獎狀。 (四)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英文作文比賽決賽規定有下列情形不得參加: 1.國小、國中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曾在國外英語系地區或國內外僑學校、雙語部就讀累計2年以上者。 2.護照國籍之官方語言、通用語言、通行語言或普及語言為英語之外國學生。 3.歷年已獲本項比賽優勝學生。 4.已報名參加本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英語演講比賽決賽者。 5.具備雙重國籍之任一國籍為英語系國家之學生。 ★故如獲最優前2位同學有上述情形者,則依後面順序遞補代表學校參加全國英文作文決賽。 七、比賽報名時間:即日起~114年3月26日止。 八、請欲參加比賽的同學,至【學習紀錄網】報名。 九、【學習紀錄網】活動代碼『1141426』及網址:https://web.tngs.tn.edu.tw/service-learning/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