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補考】113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三補考考程表

※依據「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第六條之規定,可以參加補考之基準分數為40分。

注意事項:

1. 考試當日須攜帶學生證或附照片可供辯識的證件。

2. 最後一節補考的同學,若科目有兩科(含)以上者,兩科一起考,時間為100分;三科以上一起考,考完為止

3. 各類文學選讀、語文表達與傳播應用、英文閱讀與寫作、英文聽講、閱讀與思考、地球科學、藝術與生活、韓語、韓愈基本發音、人工智慧概論、密室逃脫、音樂、法語、踏查南女等科目請於11469()之前依範圍表所述繳交作業或報告給授課教師。

4.體育請先詢問老師並至體育老師指定地點應考。進階程式設計請於6/9()至圖書館進行考試

5.請於補考試卷試卷上簽上班級姓名座號後繳回,請務必簽名後繳回視同點名。

6.入校請依照校安中心規定掃QRCODE入校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