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激發學生對於文字的興趣,培養學生認字能力。
二、比賽內容:
(一)時間: 114年9月17日(星期三)第6節,當日14:25報到。
(二)地點:圖資大樓三樓綜合專科教室一,報到並領取比賽用紙。
三、 比賽辦法
(一)參賽資格:高一、高二、高三每班至多2人參賽;若該班報名者超過2名,可由科任老師推薦,每班報名人數可增額2位薦報。增額部分扣除各班實際報名人數後,餘額依填寫報名【學習紀錄網】順序入選,總額80位。
(二)比賽時間:10分鐘
(三)比賽內容:
1.國語字音、字形各100字,限用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塗改不計分。
2.一律書寫標準字體。
3.字音以教育部88年3月31日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
4.字形以教育部所公布「常用國字標準字體」之字形為準。
(四)競賽評判標準:一律書寫標準字體、字音,每字 0.5 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五)錄取名次:根據分數高低,各年級取第一至第六名。分數相同者,以正確美觀予以評定優勝。
四、獎勵辦法:凡經評定名次者,將頒發獎狀鼓勵。
五、注意事項:
(一)寫作題目:當場宣佈。
(二)應用文具【黑色、藍色原子筆或鋼筆】由學生自備。
(三)當日公假,由教務處統一處理。
六、比賽報名時間:114年9月1日~114年9月7日止。
七、所有得獎同學將為下學期台南市市長盃比賽及下學年台南市語文競賽之儲備選手,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比賽,不得拒絕,違者取消名次及追回獎狀。
(一)114學年度市長盃推派二位選手:高一學生優先,遞補者為高二、三學生第一名者擇優推派。
(二)115學年度市賽推派二位選手:高二學生114學年度校內賽第一、二名者。遞補順位第一是高二學生114學年度校內第三名者。
八、請班級被選派參加比賽的同學,至【學習紀錄網】報名。
九、【學習紀錄網】活動代碼『1141530』。
十、學習紀錄網網址:https://web.tngs.tn.edu.tw/service-learning/index.asp。
十一、以上資訊若有異動,以校網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