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請獎學金的同學,請於6月22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攜帶符合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1(含)以上、且包含聽、說、讀、寫之英語能力檢定測驗成績證明,並備妥①成績單或證書正本及②學生證正本,至英文科辦公室找黃鈺婷老師、劉偉昀老師、陳柔含老師或吳曜任老師辦理 (需當面掃描證件辦理,請勿將資料直接放置在老師們桌上)。
績優獎助金申請說明
一、本校學生實際參加並且聽、說、讀、寫測驗成績全部通過相當於CEFR*語言參考指標B1(含)等級以上之英語文能力檢定測驗者,始得請領。*(CEFR為教育部建議參考之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
二、通過之檢定證書日期:114年8/1至115年7/31之間。
三、績優獎助金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6/22(一)止 (註:若為6/23-7/31才拿到證書,請到英文科找黃鈺婷老師登記,若屆時獎勵金還有剩則予以補助。)
四、英語文檢定績優獎助金獎勵標準如下(根據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學生參與英語文能力檢定獎勵要點):
(一) 通過全民英檢(GEPT)中級或TOEIC聽力及閱讀項目合計550分以上,且口說及寫作項目分別均達6級以上;或通過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之B1等級(包含聽說讀寫四項目),發給獎學金100元。
(二) 通過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或TOEIC聽力及閱讀項目合計785分以上,且口說及寫作項目分別均達7級以上;或通過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之B2等級(包含聽說讀寫四項目),發給獎學金300元。
(三) 通過全民英檢(GEPT)高級或TOEIC聽力及閱讀項目合計945分以上,且口說及寫作項目分別均達8級以上;或通過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之C1等級(包含聽說讀寫四項目),發給獎學金500元。
(四) 通過全民英檢(GEPT)優級,或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之C2等級,(包含聽說讀寫四項目),發給獎學金1000元。
五、請務必攜帶「檢定證書或成績單正本」和「學生證正本」,到英文科辦公室找黃鈺婷老師、劉偉昀老師、陳柔含老師或吳曜任老師辦理 (需當面掃描證件辦理,請勿直接將資料放置在老師桌上)。
六、獎勵金非當場發放,將統一造冊後匯款至學生帳戶。
七、114學年度每人以申請一次為限,如遇超額,依完整申請資料(學生證及語言檢定成績單/證書)送達英文科辦理之先後順序,核發補助至經費用完為止。
八、同一項檢定已獲校內其它英語文檢定測驗績優獎助金者,不得提出申請,如有重複補助之情事,將追回補助款項。
九、若有問題請洽英文科黃鈺婷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