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起校園防疫新規定Post author:tngssaPost published:2022-11-02Post category:_置頂公告 / 03.學務處 / COVID-19疫情訊息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36713號函(諒達)辦理。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月24日公布11月7日起放寬之防疫政策,本次調整校園防疫措施說明如下:自11月7日起,各級學校、幼兒園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免居家隔離,無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均採「0+7自主防疫」,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班)上課、上班;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8次行政會報會議紀錄(1111024)下一篇文章恭喜音樂班114級胡承恩及朱芷葳獲111學年度臺南市音樂比賽高中A組長笛特優第一名及第二名,將代表臺南市參加全國音樂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