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函有關機關員工短程洽公使用個人定期票搭乘公共運輸報支短程車資事宜。Post author:tngsaccountPost published:2023-08-25Post category:06.主計室教育部-函下載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高二】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彈性課程(第二階段)選課時間下一篇文章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各機關取得紙本支出憑證辦理電子化處理之存管原則」第三點、第四點,並自112年8月14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