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Post author:tngsperson2Post published:2024-09-04Post category:07.人事室一、依國教署113年8月3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30100638號函辦理。二、旨揭注意事項如附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臺南女中113學年度高一閩南語情境式演講比賽選手甄選辦法下一篇文章【高一】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務系統【彈性課程】(第二階段)之分發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