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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防治專區

本校職場霸凌受理權責單位及申訴管道:

一、本校人事室:
1. 教師、職員、代理教師及約聘僱人員申訴案。
2. 專線電話:06-2131928#511、512
3. 傳真:06-2142294

二、本校總務處:
1. 技工、工友及臨時人員申訴案。
2. 專線電話:06-2132928#301、304
3. 傳真:06-2135290

三、勞工遭受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校長)職場霸凌時,得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四、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場霸凌防治專區:https://www.osha.gov.tw/48110/48207/20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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