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一、依國教署114年7月1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0069885號函辦理

二、相關資訊如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