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114.09.30

一、申請期限:114.09.30
二、申請方法:學校受理
三、獎學金名額及額度:40名,每名新臺幣1,500元
四、申請資格:

(一)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

(二)持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體育成績75分以上。

五、申請所需文件:

申請書、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年內】、成績單(113學年度第2學期)及學生證影印本;其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