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限:114.09.25
二、申請方法:學校受理
三、獎學金名額及額度:10名,每名新臺幣10,000元
四、申請資格:
(一)本國籍在學生
(二)學習成績:前一學期總平均 (含操行 )達 70 分
(三)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 ,或申請領取其他校內外獎助後,仍無法完全紓困者
(四)家庭狀況:
1.具中低、低收入戶資格。
2.特殊情形 :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 、罹患重傷病 、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特殊境遇家庭狀況影響學生求學穩定。
(3)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4)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