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表揚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

說明
(一)表揚對象: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學校、機構、依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
(二)參獎者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之傳播、推廣,對促進大眾思辨有具體長遠影響。
2、從事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論述、調查、研究或出版,有創新卓見。
3、開設或辦理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相關課程、教學、教材或著作,提升師生相關知能著有成效。
4、建置、維護、開放或活化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相關設施,或於推廣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影響深遠。

表揚獎項及名額:
1、終身奉獻獎:1名,獲獎者由教育部頒發獎座1座、獎狀1幀及獎金30萬元。
2、團體獎:10名,獲獎者由教育部頒發獎座1座、獎狀1幀及獎金20萬元。
3、個人獎:10名,獲獎者由教育部頒發獎座1座、獎狀1幀及獎金5萬元。

請有意願者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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