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Post author:tngsaccountPost published:2026-08-31Post category:00.一般訊息 / 06.主計室教育部-函-1下載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及講習訓練相關規定一覽表下載 Post Views: 26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並自中華民國116年1月1日生效。下一篇文章各班校園環境清潔維護工作分配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