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1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BYOD & THSD實施計畫」申請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4日臺教資(三)字第1112702031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依行政院110年12月16日院臺教字第1100036597號函核定「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辦理,計畫包括BYOD(學生自帶載具到校學習)及THSD(學生攜帶載具回家學習),其目標如下:
(一)鼓勵學生運用學習載具,延伸數位學習時間。
(二)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合作學習、問題解決和創造等能力,並建立健康、合理與合法的資訊科技使用態度和習慣。
(三)鼓勵教師運用數位學習平臺與善用線上學習資源,引導學生運用資訊科技,增進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品質。
三、欲申請計畫之學校,請於111年6月10日(星期五)前將計畫書電子檔上傳於https://forms.gle/PJtqZ4JU6JjaEEju9,另將紙本正本寄至國立東華大學(地址:974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國立東華大學花師教育學院C130;收件人:教育部數位學習輔導計畫(東區)辦公室)。
四、本計畫相關訊息及申請表單公告於https://pads.moe.edu.tw/,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東華大學黃義峰、許湘翎助理,電話:03-8903786,電子信箱:eneast@gms.ndhu.edu.tw。
五、檢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