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六點、第七點、第八點,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tngsaccountPost published:2023-01-04Post category:00.一般訊息 / 06.主計室行政院-函下載教育部-函下載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六-八點修正對照表下載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六-八點下載第七點附表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修正對照表下載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嘉藥「美粧科學探索營」下一篇文章🏅【賀】第16屆聯合盃作文大賽總決賽得獎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