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函轉內政部「各年次役男服役役期」懶人包宣導資料Post author:tngsmilitaryPost published:2023-02-01Post category:00.一般訊息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月18日臺教學(六)字第1120005249號函。二、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13年1月1日起回復徵集服常備兵現役,為期1年。83年1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之役男,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徵集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為期4個月。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未經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依兵役法第25條第3項規定,應服替代役,為期1年。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消毒下一篇文章【轉知】內政部「112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實施計畫相關內容【反毒宣導】112年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微電影劇本評選競賽」,鼓勵同學踴躍參加。2023-03-15【新生報到】111學年度高一新生線上報到注意事項2022-07-16112年癌症防治暨檳榔防制標語及海報徵稿活動2023-09-15111學年度上下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開始了——截至111.4.15為止2022-04-12[註冊逾期通知] 忘了繳費嗎?………超商還可以繳納。202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