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及相關Q&A。

一、依教育部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D號、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A、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I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規定自112年02月04日生效。

三、如同仁有相關兼職疑問請洽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