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佳高中學生獎學金申請~112.04.10

一、申請期限:112.04.10

二、申請方法:學校受理

三、申請名額及額度:總額150名,每年級各50名為原則,實際名單由基金會審查後決定之。

四、申請條件

(一)就讀於國内公私立普通中學、綜合高中學術學程及各高級中等學校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班等非職業科,符合其中一項:
1.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的有效証明文件者。
2.持有相關機構核發之失親(雙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含親屬代養)、身心障礙(雙親;父或母)、單親(父母離異) 或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等)的有效證明文件、戶籍謄本等證明者。

(二)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

五、申請所需文件

1.申請表

2.申請條件相關證明文件、戶籍謄本

3.學校核發之品德(評語),且無記過處分紀錄等證明文件。(影本請學校審核後加蓋與正本相符核章)

六、其餘未盡事宜詳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