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個別諮商輔導服務申請公告

一、依國教署112年3月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029827號函辦理。

二、旨揭個別諮商輔導服務之執行內容,符合教支中心服務對象之教師每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將可使用至多6次,每次諮商時間為50分鐘,由與教支中心合作心理師執行服務,場地為該心理師之服務機構。

三、相關資料如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