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意願擔任第16任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113年1月13日)選務工作人員之同仁,請於6月21日前洽人事室報名。

一、依臺南市選舉委員會112年5月26日南市選一字第1123150111號函辦理。

二、下列人員不得推薦

(一)未年滿18歲者、體能不適任者、懷孕期間女性員工。

(二)投票日當天另有任務無法擔任是項工作,如值日、受訓者。

(三)服替代役之役男及具有現役軍人身分者(如:學校軍訓教官)

三、工作地點以本市東區、南區、北區、安南區、安平區、中西區等六區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