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科生注意】提醒高三學生如有要參加分科測驗並填志願的請記得登記放棄個申

一、網路聲明放棄時間自112.06.14(三)至112.06.17(六)每日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9 時止

二、說明

  1. 獲分發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依簡章規定至本會網站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2. 逾上述放棄截止日,獲分發錄取生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逕向分發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3. 獲分發錄取生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

三、112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含「師資保送甄試」、「醫事人員養成計畫」)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作業

https://www.cac.edu.tw/apply112/system/GU/agreement.php

112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含「師資保送甄試」、「醫事人員養成計畫」)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狀態查詢

https://www.cac.edu.tw/apply112/system/GU/StzQuery/index.php

#如有獨招、個申等同時錄取時如何處理等相關問題,請詳閱該校系簡章或致電至該校系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