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分科測驗配合疫情降階調整防疫措施說明

【整體性防疫措施之調整】

一、 因應COVID-19自法定傳染病第五類降為第四類,廢止「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並自即日起生效。

二、 考(分)區設置不同備用試場分別提供流感、COVID-19篩檢陽性考生應試 各考(分)區除一般試場外,另設置以下三類備用試場:

(一) 第一類備用試場:提供發燒、呼吸道症狀、流感或考前罹患傳染性疾病(如:水痘等)之考生使用。 (二) 第二類備用試場:提供COVID-19篩檢陽性考生使用。

(三) 第三類備用試場:提供因試場冷氣故障、非傳染病或無傳染病可能之突發傷病考生使用。

三、 一般試場應試考生自主配戴口罩;第一、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考生則應全程配戴口罩

(一) 自主配戴口罩:試務及監試人員、考生及陪考人員等,皆為自主配戴口罩。

(二) 全程配戴口罩:經安排於第一、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考生,及進入各考(分)區設置護理站之所有人員皆應全程配戴口罩。

(三) 建議配戴口罩:若考試期間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之一般試場應試考生,建議即配戴口罩。 凡於應試時配戴口罩之考生,均須配合監試人員於查驗身分時,暫時脫下或拉下口罩至可辨識面貌;須全程配戴口罩之考生,查驗身分後請即戴回口罩。

四、 開放親友陪考,不再製發入場識別證,進入考(分)區無須查驗身分

(一) 開放親友陪考以及各校自設考生服務隊。

(二) 不再製發入場識別證,考生進入考(分)區時,無須再查驗身分證件。

(三) 陪考人員與考生服務隊應尊重考場學校位置規劃,並共同維護考場秩序及校園整潔,考試當日如有緊急情況,請通知各考(分)區試務辦公室協助。

(四) 陪考人員與考生服務隊請避免進入第一、第二類備用試場,如需進入請配戴口罩,並注意自身防護。 (五) 建議COVID-19篩檢陽性者不陪考。

五、 考(分)區不再管制考場進出場動線,補送應試有效證件應至試務辦公室或試場

(一) 配合開放親友陪考,不再管制考場進出動線。

(二) 如考生忘記攜帶應試有效證件而由親友補送,請送至試務辦公室或試場。並特別提醒,補送應試有效證件須於當節次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送至試務辦公室或試場才不記為違規。

六、 全面開放冷氣,第一、第二類備用試場溫度酌予調降並適度開啟窗戶以維持通風

(一) 一般試場冷氣溫度以設定於26~28度為原則,門窗保持關閉;若因機器故障無法使用冷氣,得視需要開窗及電扇。

(二) 第一、第二類備用試場冷氣溫度酌予調降,關門但適度開啟窗戶,以維持試場適度通風;若因機器故障無法使用冷氣,得視需要開啟窗戶,但不開電扇。

七、 維持考前與每日試畢後環境清消,考前一日查看試場僅可於試場外查看考生座位

(一) 各考(分)區維持於考前一日及每日試畢後進行全面清潔消毒作業,因此於考前一日開放查看試場,僅可於試場外查看考生座位,但不能進入試場內。

(二) 考(分)區各大樓出入口、試場外皆會提供清潔、消毒用品以供考生及試務人員自行取用。

八、 考生節間休息與中午用餐原則不再規範;至第一、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考生請於原試場休息與用餐

(一) 取消考生節間休息與午餐各項規範,但基於防疫考量,於第一、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之考生,請於原試場內休息、溫書及用餐。

(二) 於試場內休息、溫書及用餐之考生,各節考試開始前請依監試人員指示暫時離場,以利試題及答題卷等相關試務準備。

(三) 試場內用餐考生,可於用餐後自行使用每試場配置之酒精清潔桌面。

【COVID-19篩檢陽性考生應試安排】 配合衛福部疾管署最新防疫措施,若考生於考試前經篩檢呈現陽性,除屬COVID-19 併發症(中/重症)確診個案經醫師評估須住院隔離治療而無法應考外,皆可應試。然為保障整體考生應試安全並於考前進行適當試務安排,請篩檢陽性考生依考試簡章「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提出申請,本會將依考生原編配之考(分)區安排於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

一、 篩檢陽性考生應試安排

(一) 取消篩檢陽性考生未通報罰則。

(二) 考生請依考試簡章「捌、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 三、申請方式與受理期間」(簡章第29頁)填報,無須檢附任何證明。依突發傷病應考服務受理申請日期:

1. 7月10日(一)至11日(二)由本會受理: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112分科測驗試務專區,於「突發傷病服務」點選「進入」後,依系統指示進行填報;完成填報程序並經受理後,系統將發送電子郵件通知考生,考生亦可隨時登入系統查詢進度與結果。(畫面示意圖如下)

2. 7月12日(三)至13日(四)由所屬考區受理:請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分科測驗「下載專區」下載「112分科測驗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7月10日公告於下載專區),填妥後逕向考生所屬考區提交;考區聯絡電話請見7月10日(一)公告之試場分配表。

(三) 考生於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注意事項:

1. 須全程配戴口罩。

2. 節間休息與中午用餐應於原試場內,用餐後可自行取用試場配置之酒精清潔桌面。

3. 考試期間,不因篩檢陰性、症狀減緩或其他原因移回一般試場。

二、 COVID-19中(重)症考生因防疫規定而無法應試之補救措施 COVID-19中(重)症考生如經醫師評估須住院隔離治療而無法應試,得另從招生管道進行補救措施;招生管道相關補救機制請依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所公告資訊為準,可參見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12年6月8日公布「112學年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管道因COVID-19防疫規定致無法參加大學入學測驗考生補救措施」新聞稿。

4 國內COVID-19疫情雖已趨緩,但夏季正是各種傳染疾病流行之際,提醒考生隨時留意個人飲食與衛生習慣,勤洗手與消毒,並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的地方。本次考試,雖配合調整相關防疫措施,建議考生仍可自備口罩備用,各考(分)區亦會備有適當數量口罩以供考生需求時使用。並再次提醒,考生應試應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因開放親友陪考,不再管制進出場動線,進入考(分)區時亦不查驗身分,如考生忘記攜帶應試有效證件而由親友補送時,須於當節次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送至試務辦公室或試場才不記為違規。疫情雖緩,仍建議盡量避免群聚,也再次呼籲接送考生親友,請勿於考(分)區門口逗留,造成人潮聚集。 本會會視疫情變化,配合衛福部疾管署及教育部規範進行必要之調整與試務安排,敬請考生及家長留意本會公告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