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音樂學科中心擬辦理「112學年度跨高等教育單位合作」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82087號函核定「音樂學科中心112年學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112學年度跨高等教育單位合作」,本場次為線上辦理,實施計畫請詳見附件1。

三、本研習內容為音樂科學生學習歷程相關課程,請貴校鼓勵教師參與並惠予公假。

四、本案未盡事宜,請逕洽音樂學科中心(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顏沛琳、劉韋彤小姐,連絡電話:02-28570108。

建議:
01.有報名研習之教師,會另再簽予公假。
02.請Email教學組102索取。